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推动学校人才工作,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瓯越英才计划”遴选管理办法(试行)》(温委人〔2023〕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瓯越英才计划”申报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培养类。此次申报遴选主要为领军人才培养项目(D类),分为科技领军(青年不少于50%)、教育领军、技能工艺领军、宣传文化领军等。要求年龄不超过55周岁,青年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申报时已全职在温州工作2年以上,并承诺继续全职在温州工作5年以上,有潜力成长为国家、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具体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报:(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且近5年主持省级以上研究课题;(2)近5年获得过省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的专业人才(前3位完成人);(3)在国家、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人才;(4)在教育领域学术技术(技能)水平突出,在教学实践一线取得明显成就,作为学科带头人储备培养的优秀人才;(5)在宣传文化领域有代表性作品,获得国内或国际大奖,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技术或行业带头人的发展潜力;(6)在木雕、石雕、贝雕、瓯塑、瓯绣等传统工艺领域具有绝技绝活,在带徒传技中起示范带头作用;(7)经部门联合审议,认为有重大培养潜力的领军人才。
(二)贡献类。包括杰出贡献项目(C类)和突出贡献项目(D类),其中突出贡献项目分科创专家、温州名师、温州名匠、温州名家等。要求年龄不超过60周岁,申报时已全职在温州工作3年以上且在创新创业方面做出明显贡献。在温期间取得以下成就或做出以下贡献之一可申报:(1)各行业省级以上最高成果奖项获得者。(2)领衔完成省级科研技术难题或研发国际首台(套)或国内首台(套)产品的专业人才。(3)在“5+5”重点企业的产品研发、标准制定、发明专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4)“1035行动”下派人才、科技轻骑兵、科技特派员为山区海岛县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结对地充分认可,且为专项帮扶项目牵头人或负责人。(5)在教育、金融、体育、旅游、宣传文化、传统工艺、技能技术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行业认可度高,享有较高社会声望的优秀人才。(6)经部门联合审议,认为对温州做出过突出贡献的其他人才。
(三)引进类。此次申报遴选主要为BCD类引进项目,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青年人才一般不超过40周岁。D类要求未来温或全职来温工作不超过2年,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取得国家级奖项或参加国家级重大项目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要求。
(四)高水平创新团队。包括“新引进”类、“校企合作”类和“科研项目”类等3类团队。依托温州市域范围内的事业单位、高校院所和企业,围绕同一技术领域和研发方向进行持续创新创造,能够开展综合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或开发战略性产品的创新人才群体可进行申报。团队应包括1名团队领衔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团队领衔人应为最新《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申报时已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团队领衔人为ABC类人才的全职来温后即可申报)。不少于一半的核心成员与团队领衔人为同一工作单位,兼职人员每年为聘用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2个月,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二、遴选方式
此次遴选工作实行标准化认定、集中评审、顶尖人才举荐、直接认定等四种方式,其中引进类项目实行标准化认定或集中评审,培养类项目、贡献类项目、高水平创新团队项目实行集中评审,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实行标准化认定。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和高水平创新团队需开展实地走访核查。
培养类和贡献类有名额限制,二级学院先进行人选(项目)排摸,严格按照申报要求推荐人选,11月10日(下周五)前将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1)报送人事处。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再上报系统。人才申报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序号 |
推荐单位 |
引进类 |
培养类 |
创新团队 |
科技领军人才 (青年人才) |
教育 领军人才 |
传统工艺领军人才 |
高技能领军人才 |
宣传文化 领军人才 |
1 |
除温州医科大、温大、温州理工大学以外,其他大中专院校、科研单位 合计 |
名额不限,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系统直接申报。 |
6 |
2 |
2 |
4 |
3 (其中,工贸学院推荐1名) |
名额不限,符合条件的可通过系统直接申报。 |
贡献类 |
杰出 贡献人才 |
科创专家 |
温州名师 |
温州传统工艺名匠 |
温州高技能 名匠 |
温州名家 |
3 |
4
|
2 |
2 |
4 |
3 (其中,工贸学院推荐1名) |
三、其他要求
(一)每名申报人只能选择一个项目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不得进行逆层次申报,已入选市级重大人才工程或获得《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称号或荣誉的人才(团队)不再参加本次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和杰出贡献人才项目除外)。申报人年龄、回国(来华)时间、在温州工作时间等计算参照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二)根据《“瓯越英才计划”遴选管理办法(试行)》,E类人才项目由市级各归口部门和县(市、区)设立遴选平台,评审方案经市委人才办审核备案后同步组织实施。
(三)系统申报时间为11月5日-11月20日。申报路径为:“温州人才之家”(网址:https://reward.wenzhou.gov.cn/wzrc)—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申报通道。贡献类和培养类须先确定推荐人选,引进类和创新团队的申报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可通过系统直接申报。
联系人:褚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88330395;
邮箱:236488182@qq.com
附件:1.领军人才(培养类)和贡献类初步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2.2023年“瓯越英才计划”归口单位分工表
人事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