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教育部等四部门《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师[2019]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工贸院发〔2023〕16号)要求,现就做好校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双师型”名师工作室
1.工作室有名称、有场地、有成员、有知名度。定位准确、目标清晰、职责契合实际、规划合理、职教特色鲜明,评选侧重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
2.工作室领衔人为在岗职工,具有“双师”资格,向浙江工匠、浙江省技术能手、杭钢工匠、温州工匠、瓯越工匠、技能领军人才、校级教学名师倾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长期承担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工作,近五年教学质量考核中B及以上占30%,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同行中知名度高,在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中担任职务;
(2)服务社会能力强,近五年横向课题年平均到账经费累计超过20万(含);
(3)作为领衔人获得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类、教学竞赛类、教学成果类、科技发明类等奖项;
(4)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获得省级A类或国家级一类以上技能竞赛类、科技发明类等荣誉。
3.工作室核心成员总数不超过5人(行业企业人员不超过40%),以在编在岗人员为主,年龄、职称等结构合理,均有“双师”资格(行业企业人员不做要求);成员服务社会成绩显著,近五年教学业绩和科研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均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
(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
1.平台具有鲜明的独门绝技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能力,对技艺技能传承创新有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
2.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领衔人应为学校在岗教职工、是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乡土大师、工艺美术大师等传统技艺技能人才,行业认可度高,技艺技能服务实绩突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对非在岗已退休学校教职工或校外专家申请作为平台领衔人的,需具有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荣誉,且为学校兼课教师或柔性引进人才或产业教授,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申请时需与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合作申请,校内在编在岗教师是平台的实际负责人。
3.平台有鲜明的技艺技能“师带徒”传承模式,近三年培育弟子不少于3人,弟子具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技艺技能荣誉称号、竞赛奖项,或发表与本技艺技能相关的论文或发明专利等成果,平台评选时向“师带徒”成绩突出者倾斜。
4.平台具有创新技艺技能的能力,利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媒体、新工艺搭建技艺技能传承的现代模式,如利用公众号、微视频、线上课堂等扩大传承面。通过现代工艺改造传统技艺,开发适合现代社会的可持续、有收益的产品和技能。
5.平台固定成员不少于2人,近五年无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行为。
二、评选程序
(一)自主报名。领衔人对照申报范围和条件,在人事系统申报,工作室和平台只能择其一申报。领衔人、团队成员由所辖党支部出具思想政治表现(系统内由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统一录入,职能部门由人事处统一录入)。
(二)民主推荐。根据评选条件,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单位)民主推荐,经党政联席会审核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报送人事处。
(三)专家评审。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牵头组建评审专家组,全面负责“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的评审工作。根据评选条件,全校评选“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各5个,其中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所占比例各不超过20%。
(四)公示发文。拟入围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公布。
三、其他
(一)本次评选“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的名额各不超过5个。
(二)对近五年已入选市级及以上各类技能大师工作室或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的,自愿填报,免评入围,不占本轮评选名额,已经享受各类建设经费的,就高补差享受。
(三)入选校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的,在推荐市、省级、国家级等上级工作室和创新平台评选中优先推荐。
(四)入围省级或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或技艺技能创新平台,学校按1:1配套经费。上级若无建设经费,在建设期内,省级按10万、国家级按15万分建设年度给与经费支持。
请有意申报人员于3月6日前登录网办人事系统(链接:http://ehr.zjitc.net/user/app/index.aspx#tabid=tab1)进行申报,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12日前将推荐汇总表报送至人事处。联系人:褚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88330395。
附件1:j9九游会老哥俱乐部关于印发“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2:“双师型”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推荐名单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3月1日